要趁年轻捞一笔
阿玫(化名)天生丽质,1999年考上广州某高校,大二上学期当了大款的情妇。阿玫来自单亲家庭,和母亲相依为命,她母亲没有什么固定的职业,长期以来靠给人做临时工供她上学,活得很辛苦。上大学后,母亲拼死拼活挣来的钱只够交学费,她只能靠自己做兼职,解决日常开销。
终于车门打开了,妻子看到的一幅不堪入目的尴尬场面....
一次,她在当某产品的形像小姐时,碰到了现在的“老板”,比她大二十几岁的曾某。曾某是香港人,在广州有部分生意。虽然他不是很帅,但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,对人彬彬有礼,对她体贴周到,疼她又会哄她开心,和他在一起感觉不错。和曾某交往的过程中,她深深体会到有钱的好处。认识两个月后,曾某在一次晚餐后没有送她回学校而是去了一个公寓。在那里曾某对她说,这个公寓是为她买的,只要她愿意和他好,以后她的一切他都包了,还会好好呵护她。没有考虑多久,她同意了。
阿玫说,残缺的家庭、艰苦的生活让她活得很现实。这个世界没有白吃的午餐,做什么都要有资本,而她的美丽就是她的资本。她知道曾某在香港有家庭,也知道自己不爱曾某,但她向往那种无□无虑的优裕生活,向往被人疼的感觉。她母亲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,一个女人要自立是多么艰难,她不要像母亲那样活著,她要过快乐的日子。
在大学里其实有不少同学追她,但她想要的那些男生都给不起,而他们能给的浪漫又是她不想要的。既然有曾某这种又体贴又有钱的男人,她没有理由放过,她要趁著年轻捞一笔,享受有钱的生活。
艺术梦碎傍大款
据阿玫介绍,现在用肉体换取金钱和享乐的漂亮女大学生不只是零星几个,曾经和她一起打工的不少女孩都走上了这条路。她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年轻、漂亮,但前途无依又没钱。有一个四川来的女孩,长得非常漂亮,是艺术院校的学生。她们刚认识时,那女孩曾信誓旦旦地说要用自己的努力在广州打下一片天。可现在呢?她已经放弃学业,专心给人包养著。
据那女孩自己说,她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出色的艺术家,但来广州后她才知道出色的女人太多了,她的样貌虽然在同学中是上等的,但成绩只是中流,如果她搞艺术,绝对没有什么好前途。后来,经过同学介绍她认识了一个大款,就成了那人的情妇。一个学期后,认为读书已经没有意义的她自动退学了。
阿玫说,没有人是天生想走这条路的,凭什么她们天资优越,却必须过苦日子。在别人眼里她们很*,没有道德,是坏女人。但她却是不以为然,因为她认为道德本来就是虚伪的东西。
既然自古以来,那些男人看中的只是女人的容貌和身材,为什么还要女人去装清高。既然追求快乐无罪,她出卖自尊和肉体以换取快乐,那是社会的错,而不是她的错。
当“周末情人”很后悔
程明(化名)现在是一家外资公司的白领,在大学期间她曾做过3年的“周末情人”。程明来自山区,家里很穷,从她记事起,钱始终是家人最关心的。她上大学时,父母四处借钱,求了不少人才筹足学费,但生活费再也拿不出来了。程明每月只能依靠学校100元的贷学金和自己偶尔的兼职过活。
后来她认识了一位同乡学姐,这位学姐就是给人当“二奶”的,通过学姐的引导,她也走上了这条路。她和一个男的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,合同里规定,程明每个周末和假期必须属于那个男的,而那个男的要一次性付给程明20万元,并且负责她在这三年内的一切日常费用。
程明说,她痛恨贫穷,更害怕贫穷,当时她只想著尽快摆脱贫困,没考虑太多。拿到钱后,她就按月给家里寄生活费,骗家里说自己找到一份待遇很好的兼职。但程明又说,钱虽然解决了她生活上的危机,但带给她的是更多的伤害。当了“周末情人”之后,她觉得自己很脏。
虽然同学们并不知道,但她无法在同学面前坦然处之,因此,她签了合同之后就搬了出去,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。程明说,她很怕被学校和同学知道,整天提心吊胆,不敢和同学交朋友,拒绝一切男生的追求。虽然没有了金钱的困扰,但她过得并不快乐,因为大学四年她没有参加多少社团活动,没有真正的朋友,过得很孤独。那时她一心期待3年时间快点过去,快点结束那种见不得光的日子
为了排遣寂寞,程明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学习上,后来毕业时以优异的成绩找了一份好工作。程明说,现在她回想起那段日子,觉得像一场噩梦,她为了钱出卖了肉体和自尊,让人生沾上了无法抹去的污点。虽然在很多人眼里,现在的她很成功,但她觉得并不能真正抬头做人。她很后悔,从一开始就后悔。
据那女孩自己说,她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出色的艺术家,但来广州后她才知道出色的女人太多了,她的样貌虽然在同学中是上等的,但成绩只是中流,如果她搞艺术,绝对没有什么好前途。后来,经过同学介绍她认识了一个大款,就成了那人的情妇。一个学期后,认为读书已经没有意义的她自动退学了。
阿玫说,没有人是天生想走这条路的,凭什么她们天资优越,却必须过苦日子。在别人眼里她们很*,没有道德,是坏女人。但她却是不以为然,因为她认为道德本来就是虚伪的东西。
既然自古以来,那些男人看中的只是女人的容貌和身材,为什么还要女人去装清高。既然追求快乐无罪,她出卖自尊和肉体以换取快乐,那是社会的错,而不是她的错。
当“周末情人”很后悔
程明(化名)现在是一家外资公司的白领,在大学期间她曾做过3年的“周末情人”。程明来自山区,家里很穷,从她记事起,钱始终是家人最关心的。她上大学时,父母四处借钱,求了不少人才筹足学费,但生活费再也拿不出来了。程明每月只能依靠学校100元的贷学金和自己偶尔的兼职过活。
后来她认识了一位同乡学姐,这位学姐就是给人当“二奶”的,通过学姐的引导,她也走上了这条路。她和一个男的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.
合同里规定,程明每个周末和假期必须属于那个男的,而那个男的要一次性付给程明20万元,并且负责她在这三年内的一切日常费用。